留學英國

高中的時候,我認識了壹個女孩,我很喜歡她,在衆多朋友的撮合下,我對她發動了猛烈的進攻,終于在高二的時候,順利的簽到了她的手。那時,我覺得自己很幸福,想把我認爲所有美好的東西都給她,但是不幸的是,這場早戀,使得我的成績壹落千丈,父母和老師發現了我的異常。在強烈的反對中,我們還是分手了,僅僅壹年的快樂,讓我無法割舍。高中畢業後,我被父母安排留學英國,時隔五年,當我回國的時候,我決定,我要重新追求她。